深化农村改革 推进农业现代化—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做好“三农”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4-07-15浏览次数:175

 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同志就做好“三农”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。这些讲话高屋建瓴、思想深刻、指导性强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重要讲话精神,把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做好新时期“三农”工作的重要抓手,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,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现代化、农业经营体系现代化、农村建设管理现代化。

  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现代化

  农业生产现代化的核心任务是紧紧围绕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生产,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。

  确保粮食稳产增产,保障国家粮食安全。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,抓农业农村工作,首先要抓好粮食生产;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;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。这些重要论述,深刻阐明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。江西作为农业大省、粮食主产省,抓好粮食生产,保障国家粮食安全,是全省上下艰巨而光荣的重大责任。新中国成立以来,江西从未间断调出商品粮食。今后要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,始终把粮食生产牢牢抓在手上,以本省粮食的稳产增产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继续作贡献。

  健全体制机制,进一步优化粮食生产要素。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,耕地红线必须严防死守。必须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守住这条红线,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尤其是保护好水田、高产良田。在严守耕地红线的前提下,还要着眼于提高土地产出率,加快中低产田的改造,建设更多旱涝保收、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,以土地产出率的提高保证粮食稳产增产。水利是粮食稳产增产的重要基础。要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,既要重视大型水利工程这样的“大动脉”,也要重视田间地头的“毛细血管”,解决农田灌溉“最后一公里”问题,不断提升农田水利建设水平。科技是粮食稳产增产的重要支撑。要牢牢抓住良种这个重要载体,优化良种结构,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,推进良种良法配套、农机农艺融合,在集成推广更多适应自然条件的高产高效技术模式上下功夫,努力走出一条“依靠科技、主攻单产,维护国家粮食安全”的新路子。投入是粮食稳产增产的重要保障。要充分发挥惠农资金的引导作用,完善种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,探索形成农业补贴同粮食生产挂钩机制。新增补贴必须坚持“谁种粮补贴谁”“不种粮不补贴”“种的多补的多”,真正使政策和资金向种粮大户、农民种粮合作社倾斜。

  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,促进农民增收致富。在确保粮食稳产增产的前提下,树立现代市场理念,打造一批在全国乃至世界叫得响的农产品品牌,不断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,使农民尽快富起来。打造品牌,必须在有特色、深加工、保安全和会营销等方面下功夫。有特色,就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,选准主导产业,持之以恒抓下去,不能多点开花,更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。深加工,就是坚持市场导向,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,延伸农业产业链,提高农产品附加值。保安全,就是牢牢把好生产关、管理关,健全覆盖“从农田到餐桌”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,决不让任何企业因一时之利而毁了绿色农产品的牌子。会营销,就是积极整合资源,创新营销模式,敢于“走出去”,善于“走出去”,让“生态鄱阳湖、绿色农产品”的江西农产品形象享誉全国、走向世界,带动更多农民增收致富。

  大力推进农业经营体系现代化

  习近平同志指出,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;坚持党的农村政策,首要的就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;要加快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。这就告诉我们,推进农村改革,必须在始终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,大力推进农业经营体系现代化,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和动力。推进农村改革必须科学把握变与不变的关系,在不变的前提下大胆求变,确保改革科学推进。

  不变,就是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。这方面,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要求,概括起来,一是坚持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,这是农村最大的制度,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,农村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和本位;二是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,切实保障农民家庭作为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定主体,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,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;三是坚持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做到长久不变,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、使用、收益、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、担保权利。这三条是国家政策的底线,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。因此,对于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,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、农村宅基地等方面的改革,必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,审慎稳妥推进。

  变,就是在坚持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,大力创新经营体系、经营方式。从江西实际出发,放活土地经营权、搞活经营方式,必须走好三步棋。第一步,确权登记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,是强化农民对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,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最有效、最直接的办法。确权之后,农民可以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,行使对承包地占有、使用、收益、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、担保权能。确权方式必须因地制宜,可以确权确地,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。通过确权登记,早日让承包地拿到“户口本”,让农民吃上“定心丸”。第二步,鼓励流转。搞好土地经营权流转,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,有利于推进农业的集约化、专业化、组织化、社会化。要加快培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组织,逐步建立市、县、乡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,大力推进承包土地经营权放开,大力推进承包土地有序流转。第三步,培育新型主体。农业经营主体的多样化,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。要大力推进家庭经营、集体经营、合作经营、企业经营等农业经营方式创新,鼓励发展和大力扶持家庭农场、专业大户、农民合作社、农业企业等新型主体,尤其要把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放在突出位置,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对接市场、抵御风险的能力。

  农村改革事关全局,涉及的主体和利益关系十分复杂。推进改革既要积极又要慎重,既要坚决又不能蛮干。对于方向明确、实践中有经验、认识上较一致的改革,要加快推进;对于目标明确、取得共识但具体办法还需要完善的改革,要积极开展试点;对于涉及面广、需要中央决策的改革,特别是对于认识还有争议但又必须推进的改革,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,在限定的范围内开展试点。

  大力推进农村建设管理现代化

  习近平同志指出:“要通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,发展现代农业,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,让农村成为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。”我们体会,美好家园既要有坚实的物质基础,又要有高素质的居民、良好的生活环境、和谐的人际关系。为此,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,把城市建设管理的理念引进到农村,把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,推进农村建设管理现代化,让农民过得更加体面,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。

  培养有文化、懂技术、会经营的新型农民。农民是农业现代化的主体。新型城镇化强调以人为核心,农业现代化也应以人为本,努力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队伍。要认真研究富裕农民、提高农民、扶持农民的具体措施,吸引更多年轻人留在农村、投身农业。围绕增强科学文化素质,加大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力度, 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,大力培育青年农民,同时加快发展农村教育,改善办学条件,让更多的农村孩子有奔头、有前途。围绕提高文明素质,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积极倡导科学、文明、健康的生活方式,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乡村新风。强化政策引导,鼓励、吸引、支持广大青年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,在农村这片广阔天地中获得成功、实现理想。

  营造特色鲜明、生态一流的农村人居环境。与城市相比,农村山青水碧、田园秀美、空气清新,这是最宝贵的财富、最独特的魅力。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,必须保留乡村风貌、体现乡村特点、传承农耕文化,而不能完全照搬城市建设模式,弄成不土不洋的“四不像”。要突出规划的先导作用,注重因地制宜,突出地方特色,不断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,使乡村之间各美其美、美美与共。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,扎扎实实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、水环境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,保护好清洁水源、清洁家园和清洁田园。坚持镇村联动、城乡一体的方向,积极发展农村教育、文化、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,特别是水、电、气、路、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实现全覆盖,逐步实现从有到好的转变,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。

  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。“基础不牢,地动山摇”。农村处于最基层,是社会的“终端”和“末梢”。农村稳则天下安,农村和则天下兴。因此,重视乡村治理、打牢基层基础,是古往今来执政者都必须抓在手上的大事。要树立系统治理、依法治理、综合治理、源头治理的理念,集聚各方面资源和力量,扎扎实实把农村社会治理搞上去。引进城市社区管理的先进理念,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,完善村民自治组织设置,加强农民理事会、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建设,不断提高农民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发展的水平。结合新一轮村两委换届,把那些懂经济、善管理、敢担当、守法纪的农村能人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,真正让农村党组织强起来,让农村干部强起来,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。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,加强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,查处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。继续选派大学生“村官”,深入开展支农、支教等志愿服务,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村,认真组织科技文化卫生“三下乡”等活动,形成合力推动农村发展的大好局面。

  (作者为中共江西省委书记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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